2013年1月29日 星期二

網拍小幫手(啾咪)

前陣子接了一個網拍的工作,就是俗稱的網拍小幫手,其實,我根本是那個0204電話後面穿著邋塌睡衣、上著髮捲、敷著面膜、棒打小孩、口嚼檳榔、腳踩風火輪的哪吒是也!


(路人甲:哪吒才沒有嚼檳榔!路人乙:哪吒的年紀也不需要敷面膜!本人:你們都劃錯重點了吧...哪吒哪裡有小孩!)


雖然本人身經百戰,轉戰各行各業,閱人無數(根本就是你死沒定性,一年換三百六十六個工作吧!)但是進入網拍這行,除了要色藝兼備之外(路人甲乙丙丁...:快快閃人,等下會口水衝垮龍王廟,萬萬不要被波及才好!)還得配合銷售物品以及網路上每位「水水」及「美眉」的特性來選擇用字遣詞!還有還有,看完網拍上拍賣的物品,真的是讓我驚嘆連連


 




 


實例一:網拍必定提醒事項:下標前請詢問產品庫存...云云


實戰狀況:一定會有買家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下標,一口氣買10個,再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完成匯款,接著開始痴痴的等待出貨!


這時候網拍老幫手(本人)就會開始用各種方式聯絡買家:email、手機、電話(如果有留的話)、拍賣問與答...希望轉達目前沒有十個現貨,看買家是要等待或是取消訂單。


通常,三、五天之內大約都聯絡不到買家,等到連絡上了,對方也已經開始用負評來進行他所謂的溝通了!


本人習慣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這款買家我直接歸於細作類,下標用意旨在增加你的負評,最後結果通常是退款了事,但這中間往返聯絡所花費的時間及心力足以讓人大呼:


這是ts啊!


 




實例二:網拍必稱女性買家為「水水」或「美眉」


實戰狀況:大家應該都有自覺,這就跟帥哥、美女一樣,是種「敬稱」,不●是●讓●你●拿●來●稱●呼●自●己●的!


某買家:親愛的賣家大大好唷(甜笑)(←你以為自己在寫部落格嗎,講重點啦!)不好意思唷水水我下錯標了,人家只喜歡粉紅色,其他顏色都好醜唷!賣家大大千萬不要出貨唷,水水我是不會付錢的(←鬼上身嗎?語氣轉換得真快,而且這位水水請放心,在你付錢之前俺也是不會出貨低) 


也許真的是我年紀大了,開始變得食古不化,以致太在意這種稱謂的用法。但是類似情況也時常發生在電話連絡之中,例如我打電話給別人,第一句通常會是:您好,我姓X,麻煩找OO 之類的。但是我卻常常接到別人來電劈頭第一句就是:我是X小姐(或O先生),那個OXX在不在。


直呼別人全名,卻稱呼自己是先生、小姐?!我真的老了,快把我拖出去種吧!還有,麻煩找塊風水寶地,感恩唷~~~(掩嘴笑)


 




 


實例三:網拍物品百百種,讓人眼花又撩亂


實戰狀況:其實我主要的工作還是修圖、處理文案以及上架。智慧型手機大行其道,加上HTC、Samsung的機海策略(蘋果也開始一起撩落企),說老實話每款手機外觀就都差那麼一點小細節,但是偏偏尺寸就要這家給你窄一點、那家給你短一點、我再來薄一點...手機殼也只好跟著「聞機起武」(再這麼沒天沒地的變下去,手機殼廠商真的會起合理的殺機)。其中幾款外殼真的有讓我想要起立致敬的衝動!(搖頭讚嘆...)


 




 


bling bling的外觀,是很多女性捧友們嚮往的最高境界,濕滑落是其 更是DIY族的最愛(聽說全都是人工的,不過有差嗎?重點是要BLING到讓人如仰望太陽一般,頓覺自身的渺小吧)。


bling-1


我長這麼大最痛恨的幾件事情就是:粉紅色、蕾絲、亮晶晶還有米粉湯(你也太跳tone)


雖說青菜蘿蔔各有所好,對於他人的喜好本不應多做評判。但是基於上面這款背蓋,不僅有著傲人水桶腰,臉上還殘留著凹凸有致的海邊礁石,帶在身邊著實方便,閒來無事不只可以拿來剉指甲,還可取來刷鍋子,真正出得廳堂,入得廚房,直可媲美好摺凳,不買可惜,本人強力推薦!!!


↓  啥子出得廳堂,入得廚房,你是在cos我吧!


bling-bill turner  


 




再來一款真的是佛心來著的好設計,不知造福多少異鄉遊子以及努力學測及指考的莘莘學子(題外話:「莘」念作ㄕㄣ,以前都白活了)


一、外宿野營皆不怕、滿天神佛齊保佑(噓聲:假文青!)


出門在外除了常用藥品一定要帶,以保腸胃順暢之外,再來免不了就是要外宿。進了旅館房間第一件事絕對不是跳上床,夾著枕頭打滾大喊好舒服,而是要先檢查有沒有盥洗用具(夠了喔你),還有抽屜裡有沒有放聖經。


外宿之時誰知床下有沒有曾經被人塞了什麼男女朋友啊(喂喂喂)


有了這本假聖經之後,再也不用擔心旅館沒準備,只要拿出ipad玩一整夜,再加上標準的:「求求菩薩保佑我...」(不懂者請看神鬼傳奇一)包準魑魅魍魎不近身!本人阿彌陀佛阿門大推薦!


ipad case-bible-1


 


再來就是特別為莘莘學子研發的超擬真古籍、字典版外殼,保證讓你學測考不上、指考沒希望、怨天怨地怨蘋果!本人溫情喊話:買來送給同學用!(←卑鄙)


 


ipad case-bible-2


ipad case-bible


 


看完以上介紹,請問各位看倌覺得哪個小得比較好呢?!


ts-1   ts  


2 則留言:

  1. 我比較喜歡直的三小(這不是重點吧)


    版主回覆:(01/31/2013 09:04:52 AM)

    直的也好,橫的也行,不是小三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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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你也太多才多藝了..(佩服)
    上髮捲還叼根菸的應該是功夫裡的包租婆裝扮..
    您1年換366個工作跟在下1年換365個工作真是旗鼓相當啊..(汗)

    PS 我也喜歡直的三小..哈~


    版主回覆:(01/31/2013 03:12:38 PM)

    原來遇到愛換工作的同好了(拱手)!不過現下可不比以前,想換工作隨時有得換啊,還是有啥就做啥比較實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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